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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电视节目模式?

    2015-07-07

    2013年12月25日  彭侃

       

      英文中的模式(Format)一词来自于拉丁词源formatus,最早用于印刷行业中,指书籍印刷的一种形状和尺寸。后来被引申至用来指某种安排、表达或流程的风格和样式。模式是电视业中常用的一个概念,但对于这一概念,却并没有达成一致的定义。的确,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经常使用的概念,往往很难定义,甚至可以说,使用越频繁的词汇,其意义可能就越难界定,因为频繁的使用往往会带来内涵的变化或外延的不断延伸。

      从以往对电视节目模式的研究中,可以发现电视节目模式不是一个单一的主体,而是一个包括多个组成部分的复杂系统,并具有多重性质。首先,电视节目模式是节目内容的外壳或组织框架,提供了将各种电视叙事元素组织起来的手段。如Michal Keane, Anthony Fung和Albert Moran将电视节目模式定义为“某个节目中一套不可变更的元素,而每集节目中可变的元素则是根据这些不可变更的元素产生的”。这套不可变更的元素,在Chalaby看来,指的是一个独特的叙事引擎,即设计好的用来创造戏剧张力和故事线索的规则。Michal Keane, Anthony Fung和Albert Moran在他们写的书中,则具体列举了一些节目引擎,包括巨额奖金、选拔制度、可让观众参与的求助或投票机制,新奇或危险的场景、争议性的议题、家庭参与、自己动手创造等元素。而为了增强节目的可看性和戏剧性,各个模式中往往不会只局限于一个引擎,如在益智问答节目《谁想成为百万富翁》中,除了有激发选手不断闯关的巨额奖金,也有为了加强观众参与度和节目悬念的求助制度。在《幸存者》这样的生存竞技节目中,除了有巨额奖金,更有赤裸裸地暴露人性的竞争机制,还有让观众充满好奇心的荒岛环境等。这些引擎是促使选手们努力在节目中表现自己,也是激发观众对节目兴趣的基础。

      其次,电视节目模式是一种制作技术,能为节目制作者提供工作指导。它常常被比喻成处方,包含节目制作中各种必需的元素。节目模式开发商经历漫长的创意、设计、拍摄样片、修改开发出节目模式,并以各种档案形式将模式的各种元素记录下来。制作商则可以根据这些记录制作出节目。Albert Moran 和Justin Malbon具体列举出了构成了电视节目模式的12种组成部分,包括:

    1.纸上模式:以文档的形式对节目模式理念、流程、风格的具体描摹。

    2.节目制作/模式宝典:通常长达数百页,涉及节目制作、营销、推广和发行等方方面面的指引。

    3.制作顾问服务:节目模式的出售方或授权方往往会向购买方提供系统的制作咨询服务,包括派出曾参与原节目制作的专家前往指导改编版的制作。

    4.布景元素设计:节目模式的出售方或授权方会提供布景设计方面的细节,既可以帮助购买方节约成本,更重要的是用相似的布景元素建立和维持节目模式的品牌。

    5.电脑处理软件:可帮助节目制作方提高处理图像、节目字幕和特效等部分的效率的电脑软件。

    6.标识:节目的商标、Logo和印刷材料、标签等包含特别视觉元素的节目标识。

    7.音效:原节目所使用的音乐和特殊音效。

    8.脚本:可供节目模式购买方参考的原节目脚本,但通常不会被直接使用,需要经过修改或改编。

    9.观众和收视数据档案:之前已播放的节目各个版本所取得的收视成绩、目标观众和观众构成等数据。

    10.播映时段等相关信息:之前已播放的节目各个版本的播映编排情况。

    11.节目录像带:令购买方直观地了解到节目的形态。

    12.可使用的镜头片段:原节目中一些可被改编版使用的镜头片段。例如游戏节目中介绍游戏规则的小片。

      这12个元素出现在电视节目模式发展的不同阶段。纸上模式出现的最早,在节目模式尚未被批准制作样片前便已出现。布景设计元素、电脑处理软件、标识、音效、脚本等将在节目模式被制作商选中正式投入制作的过程中出现、观众和收视数据档案、播映时段等相关信息、可使用的镜头片段则出现在节目播映之后。节目制作/模式宝典是对以上诸种元素的总结,制作顾问服务则是在节目模式被其它国家的制作商购买后才会提供。这些元素也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当节目模式被授予到越来越多的地方制作出不同的版本,这些元素也相应地会得到累积和更新,形成不断更新的节目模式。

      最后,电视节目模式是一种经济产物,是一种可以在电视产业各个参与者间进行交易的商品。它具有可贸易性,而且通常是跨国、跨地区的贸易。节目模式往往由开发商或发行商向原创地之外的国家(或地区)授权,并可被改编成迎合这些国家(地区)观众的节目。开发商创造节目模式主要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本土制作商购买外国的节目模式也主要是为了利用这些已经过市场检验的模式提高制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正是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电视节目模式的贸易日益发展成了一项国际性产业。开发商和制作商围绕节目模式也开发出了日益复杂化的产业链。目前的国际电视节目模式贸易已往往不再是简单的由开发商向制作商出售电视节目模式,而是双方共同开发,结合开发商的专业知识和制作商的本土经验共同制作迎合当地观众的节目,并开发相关的衍生产品。

      综上所述,可以将电视节目模式界定为以独特的叙事元素为核心、以具体的形式细节规定(如时间长度、布景、灯光、台词脚本、音乐、特效、主持人风格、制作安排等)为内容、且经过市场检验具有可重复性与可贸易性,能服务于特定节目内容再生产的制作程序。而模式电视节目则是指基于此类制作程序生产出的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