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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纯干货:电视节目模式国际贸易发展简史

    2015-07-07

    2013年12月20日  张建珍 彭侃

      电视节目模式,指的是以独特的叙事元素为核心、以具体的形式细节规定(如时间长度、布景、灯光、台词脚本、音乐、特效、主持人风格、制作安排等)为内容、且经过市场检验具有可移植性与可贸易性,能服务于特定节目内容再生产的制作程序。它常常由某档优质节目的开发商总结,由发行商向原创地之外的国家(或地区)授权,在制作手册和顾问的帮助下,再造出迎合这些国家(地区)观众的本土化版本。作为一种跨国流动的文化产品,电视节目模式早在电视诞生之初便已出现,至今已有数十年历史。1990年代以来,电视节目模式的国际贸易更经历了迅猛的发展,目前的年贸易额达到了上千亿元,《谁想成为百万富翁》(Who Wants to be a Millionaire?)、《老大哥》(Big Brother)、《大众偶像》(Pop Idol)等成功节目模式成为了全球瞩目的文化现象。在中国,引进海外电视节目模式也正在成为一股势如破竹的潮流,截止2013年2月,国内各电视台公布的引进模式便已超过了40档。但国内学界对电视节目模式的国际贸易却甚少给予关注。因此本文希望通过分阶段梳理电视节目模式国际贸易的发展历史,并呈现出其中的一些发展规律,为国内学界和业界提供参考。

    1940s晚期-1970s中期:国际电视节目模式的萌芽阶段

      尽管电视节目模式要直到1990年代才得到电视商们普遍的重视,掀起一股开发的热潮,但其历史却可追溯到电视业起步之时。当这种新兴媒介寻找荧屏播放的内容之时,此前已发展多时的广播业自然成为了参考的对象,早期的很多电视节目都是基于广播节目的模式发展而来的。

      第一个根据广播节目模式授权改编的跨国电视节目是BBC于1947年4月24日现场直播的电视节目《无知是福》(Ignorance is Bless)。这档节目利用了美国纽约电台《无知的下场》(It Pays to Be Ignorant)的模式。而第一档真正跨国传播的电视节目模式则是《我的台词是什么》(What’s My Line?)。这档节目1950年2月2日在CBS电视网播出,主要内容是四位嘉宾猜测参与者的职位,参与者只能用Yes或No来回答提问。节目在美国大获成功,播出长达17年。BBC的Maurice Winnick克隆了这档节目,于1951年7月16日在BBC开播,在英国也大受欢迎,BBC每年都播出2季一直到1963年,而当年的授权费仅为300英镑。其后电视节目模式的跨国流动逐渐发展起来。但到1980年代之前,电视制作商往往只是简单模仿和剽窃电视业较发达的国家的电视模式和创意。

      这一阶段的电视节目模式流动主要是从美国流到欧洲、澳大利亚和拉美部分国家。反向的流动则要等到1970年代早期,美国CBS电视网采纳了BBC的情景喜剧模式《一直到死不分离》(Till Death Us Do Part),制作美国版本于1971年1月播出。

      在国际电视节目模式发展的早期历史中,值得注意的还有“连锁式”授权制作模式节目的商业模式的浮现。1952年,一档在巴尔的摩当地电视台播出的儿童节目《游戏屋》(Romper Room)大获成功。但开发这档节目的夫妻档Bert Claster和Nancy Claster拒绝了CBS电视网买下这档节目的要求。他们决定模仿美国当时开始兴起的授权连锁经营模式,授权美国各地电视台制作节目的不同版本,并开发出节目衍生商品如书、玩具等。到1957年时,已有22家电视台引进了这一节目模式。到1963年时,更有多达119家美国电视台制作本地版《游戏屋》。而节目的国际版权则被创办于1952年的Fremantle公司获得,将节目推向澳大利亚、日本等地。由于国际电视节目模式的贸易网络此时尚未建立,《游戏屋》模式的发行是挨个向各个地方电视台推销的,这种方式费时而费力,因此效仿这种做法的美国节目并不多。尽管美国电视业的发展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但美国的几大电视网们和节目商们此时的精力主要集中于将制作好的电视节目出口到世界各地,电视节目模式没有得到特别重视,出口贸易还只是零星出现。

     

    1970s晚期-1980s晚期:国际电视节目模式的初步发展阶段

      到1970年代晚期,一家名为Fremantle的公司将电视节目模式的国际贸易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这家公司由媒介从业者Paul Talbot 创建,在1978年取得了当时首屈一指的美国游戏节目制作公司Goodson-Todman旗下所有节目在欧洲和中东地区的代理权。此前,已有几档Goodson-Todman的游戏节目被改编到欧洲,包括《我的台词是什么》(What’s My Line?)、《敲钟》(Beat the clock)、《利欲两心》(Two for the Money)。而Fremantle的加盟大大加快了Goodson-Todman的节目模式输出到欧洲的步伐,很快,欧洲各地改编自Goodson-Todman旗下模式的节目已多达40档,其中尤以英国最多,包括《我有一个秘密》(I’ve Got a Secret)、《价钱是对的》(The Price is Right)、《说出真相》(To Tell the Truth)、《密码》(Password)、《配对游戏》(The Match Game)、《家庭问答》(Family Feud)等。此外,Talbot电视——Fremantle旗下的国际业务部门代理了美国其他几个重要的游戏节目制片人旗下的节目模式,包括制作《约会游戏》(The Dating Game)和《新婚生活》(The Newlywed Game)Chuck Barris;制作《一万美元金字塔》(The $10000 Pyramid)的Bob Stweart和制作《我们做个交易吧》(Let’s Make a Deal)的Monty Hall等。这使得Fremantle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电视游戏节目商。据估计,在1980年代时全世界有一半左右的游戏节目模式是由其制作或发行的。

      除了Fremantle,其它一些重要的电视节目模式商也开始出现。在澳大利亚,早在1950年代就开始模仿美国游戏节目的电视制作人Reg Grundy于1970年代晚期与美国游戏节目公司Goodson-Todman签订了合作协议,负责代理Goodson-Todman的节目在欧洲和中东之外地区的版权。Grundy环球公司(Grundy Worldwide)也由此发展起来,它是第一家设立了全球制作公司网络的模式开发商,在欧洲取得了较大的成功,包括将一些澳大利亚肥皂剧模式推到了多个欧洲国家。在英国,Jeremy Fox1979年成立了Action Time,致力于向英国市场推销美国的节目模式。在荷兰,Joop van den Ende和Johnde Mol在1980年代分别创建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电视公司,后于1994年合并为赫赫有名的Endemol公司。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1980年代掀起了一股打造国际品牌的热潮,这股热潮也影响到了电视节目模式开发商,使他们开始思考如何将节目创意和制作知识以更为细致和系统的方式组织成可全球售卖的商品,打造国际性的节目品牌。这些公司在1980年代带动了电视节目模式的第一波国际化潮流。

      这一时期,跨国流动的电视节目模式主要是来自美国的游戏节目模式,而改编这些模式的则主要是欧洲各国的电视市场。如在意大利,1983年播出的《价钱是对的》、1985年播出的《约会游戏》和《重磅炸弹》(Blockbusters),1987年的《新婚生活》(TheNewlywed Game)和1988年播出的《家庭问答》、1989年播出的《命运之论》(TheWheel of Fortune)都是模式改编节目。法国则相继改编了《约会游戏》(1985)、《价钱是对的》、《命运之轮》和《新婚游戏》(以上三档节目均于1987年在法国播出),《危险边缘》(Jeopardy,1989)和《家庭问答》(1990)。英国的BBC和ITV则更加频繁地采用美国的电视模式,光是1990年就有14档播出节目的模式来自美国。

      在这一时期,最受欢迎的电视节目模式是《命运之轮》,被23个国家改编,其次是《价钱是对的》、《约会游戏》、《家庭问答》和《危险边缘》等节目。但总的来说,模式节目的影响力仍然非常有限,因为它们大多是白天播出的游戏节目,不像电视剧集和黄金时段节目那般受重视。制作和发行电视节目模式的公司则仍然处于电视业的边缘位置。关于国际电视节目模式的版权意识也未建立起来。直到1980年代末期,来自南美、西欧、澳大利亚等地的制片人还专程跑到美国,在酒店里录制电视节目,以备回国后模仿制作。不过也有模式开发商开始借助法律加强对模式的保护,如1988年,英国一档流行的游戏节目《机遇在敲门》(Opportunity Knocks)的制片人Hughie Green发起了对新西兰电视台的诉讼,因为后者近乎一模一样地抄袭了这档节目。尽管就连新西兰电视台的辩护律师也承认新西兰这档节目在很多元素上与英国版的节目雷同。但最后此案的终审法院英国枢密院却判定新西兰电视台并无侵犯版权。审理法官认为Hughie Green所呈现的每集节目的脚本非常简单,且并不完整,所表达的不过是一些普通的想法,并没有足够的原创性,因此不能获得版权。这一案例使电视节目模式开发商开始思考如何使得模式能被纳入版权保护的法律范围,并付出了诸多努力。

      节目模式开发商加强了对模式各组成部分的细化,并尽量以详尽的档案保存下来。因为版权法中尽管没有专门针对电视节目模式的保护条款,但对文学、戏剧、音乐、艺术和数据库等创意作品则往往有明确的保护措施。而一个电视节目模式中往往也包括了上述种类的创意元素。开发商通过文字、音频、视频等形式将这些元素记录为脚本、制作宝典、音乐库、场景设计或现场问题的数据库等详尽档案,使电视节目模式的各个组成部分得到版权法的保护,进而使整个模式被间接纳入版权法的保护范围。除了版权法外,开发商也会尝试运用其它的法律来加强对节目模式的保护,如商业保密法、反仿冒法、商标法和专利法等。有越来越多的开发商将节目模式名字、宣传标语注册为商标。

    1990s: 国际电视节目模式的勃兴阶段

      1990年代是国际电视节目模式产业发展的一个关键时期。电视业一系列新的变化将电视节目模式的全球贸易推向了新的阶段。随着技术的进步,卫星电视、有线电视、IPTV等新电视播映平台不断涌现,民主化和媒体私有化进程、经济的发展发展使得电视产业迅速发展电视频道呈现指数式增长,这些频道一方面需要大量的内容去填补,另一方面,由于竞争日益激烈,它们也需要寻求高质量的内容。而模式节目能够很好地满足电视台建立品牌、降低风险、增加收入的需求,因此日益得到电视机构的青睐。

      在节目模式供应端,引领风潮的全球性电视节目运营商Endemol和皮尔森电视(后成为FremantleMedia)、BBC环球等公司相继成立,一些取得全球性成功的超级节目模式开始出现,而输出电视节目模式的核心从美国转移到欧洲。在需求端,随着数字发行技术的发展和电视市场的去管制化,新的电视频道不断涌现,对节目模式的需求呈指数式增长。在贸易平台建设上,美国全国电视节目制作人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Television Program Executives)每年举行的电视节目贸易展,在戛纳举行的世界视听与数字内容交易会(MIPTV)和世界视听内容交易会(MIPCOM)为电视节目模式的国际贸易和交流提供了重要平台。所有这些因素促成了1990年代国际电视节目模式的扩张和全球化。

      这一时期,引领风潮的全球性电视节目运营巨头开始出现,1994年,两个瑞士的电视制片人Joop vanden Ende和John de Mol将他们各自原有的电视节目公司合并成Endemol,当时的价值约为2.26亿美元,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独立存在的电视节目制作公司。随后又继续扩张,在世界多个地区开设分公司。到20世纪末时,Endemol已在10个地方开设了电视制作公司。英国出版巨头皮尔逊集团在1990年代早期也开始投资电视业,1993年其收购了托马斯电视公司,这是英国当时最大的独立电视节目制作商。1995年,又以1.75亿英镑的价格收购了Grundy公司。1997年,全美国人传播公司(All AmericanCommunications)也被皮尔斯以2.33亿英镑收归旗下。而全美国人传播公司的主要资产是其1994年收购的Fremantle公司所拥有的Goodson-Todman旗下节目的全球代理权,包括最有名的《价钱是对的》节目。通过一系列收购,皮尔逊电视部门很快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电视节目模式运营商之一。到2000年时,皮尔逊电视已在全球36个国家售卖节目模式,其最受欢迎的12种模式共有超过150种版本,最成功的三个节目《儿童游戏》(Child’s Play),《家庭问答》和《价钱是对的》各自的版本超过20个。

      老牌的电视机构如BBC也加强了对节目模式的开发和商业运作。1994年,BBC聘请ColinJarvis出任模式授权部门的主管,随即创建了BBC环球公司,将《宠物赢大奖》(Pets Win Prizes)、《世代游戏》(The Generation Game)等节目模式推向了世界各地。除了大的电视机构,致力于开发电视节目模式的小公司也不断涌现。如由丹麦制片人Harry de Winter创办的IDTV公司致力于开发游戏节目,其开发的《字谜游戏》(Lingo)输出到了10多个国家。英国制片人PeterBazalgette于1987年创办的Bazal制作公司(后被相继出售给卫报传媒集团和Endemol集团)则致力于开发“生活方式”类的节目,其开发的美食节目《准备好,烹饪!》(Ready Steady Cook)输出到了30个国家,《交换房间》(Changing Rooms)输出到了近20个国家。此外,英国还涌现了一大批专门开发电视节目模式的公司,包括MBC、RDF电视和NBD娱乐等公司。

      英国之所以涌现这么多的电视节目模式开发公司,与其电视业结构和产业政策有很大的关联。作为以公共电视为主的国家,英国最重要的电视台BBC是靠向观众收取收视费而不是通过广告收入来维持经营的。另一家主要电视台Channel 4虽然靠广告收入但也是非盈利性的公共机构。这使得电视台经营者的目光不会盯着商业成功,而更看重节目的质量是否赢得了观众的关注和认可。这种取向使得节目制作更强调创意和创新。而在1990年代早期,英国政府更颁布规定要求电视频道至少1/4的节目必须来自独立的节目制作商,以促进节目内容的多元化。这项政策激发了独立电视节目制作商创新和投资节目开发的热情。英国也因此取代美国成为了国际电视节目模式的领军者。

      这一时期,电视节目模式的国际流动也变得更为迅速。如1988年,当Jeremy Fox创办的Actiontime被Carlton传播集团下属的Zenith公司收购时,还没有向任何欧洲国家输出过一个节目模式。但到1993年的五年里,Action time已经有40档节目模式被欧洲各国采纳。而参与国际贸易的电视节目模式类型也更为多元,不再局限于游戏类节目,真人秀/真实娱乐(Reality television/Factualentertainment)类模式开始流行。例如Endemol开发的在电视上举行婚礼的节目《情书》(Love Letters)和致力于帮助情侣修复破损关系的《你需要的只是爱》(All You Need is Love)。而英国公司开发的聚焦于日常生活技巧的《准备好,烹饪!》(Ready Steady Cook)和《垃圾堆挑战》(Scrapheap Challenge)等真人秀模式也得到了欢迎。到1990年代末,随着几档超级模式的出现,国际电视节目模式的产业面貌更被彻底改写。

     《谁想成为百万富翁》于1998年9月4号在英国的ITV首播,由制片人PaulSmith创建的Celador公司制作。第一场节目即取得44%的市场份额,巨大的成功迅速引起了世界各地电视商的注意,在7天之内就收到了来自全球各地40个买家的购买意向,在一年之内就有35个不同版本签约,而迄今已被全球108个国家和地区采纳,成为有史以来最为成功的电视节目模式。它也是第一个被品牌化的电视节目模式,各地的版本只被允许做很少的修改,大部分内容都必须严格按照制作宝典执行,包括音乐、开场字幕、主持人和问题的类型、摄影棚布置、灯光、甚至摄影机运动,以这种标准化的方式建构起节目的全球品牌。而节目的开发商也保留了特许商品的开发权。在各个地方,模式改编和特许商品的经营权被分别出售,各个不同地方版本的制作商只能获得特许经营10%的收入。《谁想成为百万富翁》的特许商品多达140种,一度占到节目收入的40%。而节目仿佛成为了一个展示相关商品的商店橱窗。不管是在国际影响力还是商业潜力的开发上,《谁想成为百万富翁》都树立了一个新的标杆。

      另一档真人秀节目《幸存者》(Survivor)的出现则宣告了电视娱乐节目大制作时代的开始。这档节目由英国电视制作人查理•帕森斯(Charlie Parson)和他在Planet 24公司中的创意团队开发。节目的核心创意是“荒岛生存”,将两手空空的选手们放到荒岛们,并分成不同的部落,部落间互相竞争的同时,内部也不断地通过公开投票淘汰选手,直至最后决出的获胜者赢得百万大奖。这档节目既考验选手们在极端环境中的生存能力,也考验他们的团队能力和心计,充满了戏剧性,但制作也很有难度。这档节目最初的营销很不顺利,Planet 24公司的国际销售总监Gary Carter费劲心力在1994年将不同地区的代理权卖给了Endemol和Strix。而Strix公司的总裁AnnaBrakenhielm最终说服了瑞典电视商SVT制作这档节目,命名为《鲁滨逊探险》(ExpeditionRobinson),在瑞典取得了很大的成功,随后被卖到挪威、丹麦和德国。几年后,美国制片人马克•巴涅特(Mark Burnett)看中了这档节目,于2000年3月开始制作美国版《幸存者》(Survivor),并说服CBS播出,很快这档投资高昂、光是工作人员就达400名的节目凭借其高度的戏剧性掀起了收视热潮。美国版的成功终于吸引了全球各地电视商对这档节目的兴趣,纷纷开始购买版权制作本地版本。到2009年,全球已有43个版本的《幸存者》,在73个国家和地区播出。

      如果说《幸存者》的节目形态仍混杂了游戏节目和真实电视的元素,那么另一个超级模式《老大哥》(Big Brother)则是一档更纯粹的真实电视节目,让一群男女选手共同居住在一栋房子里,用随处可见的摄影机记录他们的一举一动,并通过投票逐渐淘汰最没有人缘的选手,而最终留下来的选手将获得高额奖金。这档节目最初由John de Mol和他在Endemol公司的创意团队开发,1999年在荷兰首播。播出后,节目受到了激烈的批评。被斥为剥夺人性和偷窥狂,但仍大受欢迎,也迅速被输出到其它国家。目前《老大哥》已经在世界上45个国家和地区推出过当地版本。有趣的是,在制作方的安排下,当两个不同国家的《老大哥》节目同时播放时,两个节目的选手们还可能短暂地互相交换,使节目更趋国际化。此外,《老大哥》也是首个在多媒体平台,包括无线电视、有线电视、互联网乃至移动互联网等播放的模式节目。而由于《老大哥》包含很多与观众互动的环节,使得每个播映平台都能为节目带来可观收入。

      这三档节目在1998年-1999年间在美国、英国和西欧等重要的电视市场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被认为是国际电视节目模式发展中一个分水岭,将这一市场推向了新的阶段。

    2000s至今:国际电视节目模式的繁荣时期

      进入新世纪之后,国际电视节目模式产业已经成为了国际电视产业中欣欣向荣的一部分。这种繁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参与国际交易的节目模式越来越多,据模式认知和保护协会(Format Recognition and Protection Association,FRAPA)发布的报告,在被调查的14个国家中,2002-2004年间,有259个原创节目模式出口到了别的国家,创造了64亿欧元产值。而2006到2008年间,有445个原创节目模式被出口,创造了1262个节目,创造了93亿欧元产值。其次,成功模式的影响范围和流动速度开始加快。在1990年代之前,能被输出到10个国家以上的节目模式屈指可数,而如今被输出到10个国家的节目模式只能算中等成功,最成功的节目能被输出到30个国家以上。流动的速度也更加迅速,《与星共舞》(StrictlyCome Dancing)、《最弱连结》(The Weakest Link)、《成交不成交》(Deal or No Deal)等节目在短短几年里就遍及全球数十个国家。一档名为《钻墙洞》(Hole in the Wall)的日本游戏节目更在首播后18个月内就被FremantleMedia卖到了31个国家。再次,参与到节目模式开发和发行的公司也迅速增加到数以百计,在2010年MIPTV上举行的模式洽谈会上,就有来自54个国家的300多家公司参加。开发电视节目模式的公司也往往被合并到更大的传媒集团旗下,有了更雄厚的财力支撑,可以进行更大规模的节目模式创新和推广。最后,国际电视节目模式的类型也变得多元化。如之前所介绍的,早期的国际电视节目模式贸易以游戏节目为主,到21世纪头几年,按时长计算,游戏节目仍然占据着国际电视节目模式近一半的贸易额(见表1,表2),但近些年来,随着真实性娱乐节目(factual entertainment)节目的兴起,游戏节目已经退居其次。而真实性娱乐节目,据FARPA的界定,包含的节目类型非常广阔,从生活交换类(如《交换空间》(Trading Places)、《换妻游戏》(Wife Swap)),到改造/训练类(如《超级保姆》(Super Nanny)、《如何塑造完美身材》(Howto Look Good Naked))、再到旁观式的记录性节目(如《和我共进大餐》(ComeDine With Me)、《你认为你是谁?》(Who Do You Think You Are?))等。越来越多的节目类型被开发出来。

      这一时期,超级模式仍在不断涌现。才艺竞赛类节目《大众偶像》(Pop Idol)掀起了全球选秀的热潮,这档节目最初由两位英国音乐人Simon Fuller和Simon Cowell设计,他们希望借竞赛来挖掘年轻的歌唱人才,并通过让观众投票淘汰选手来提高他们的参与度。节目由Alan Boyd和他的团队制作,2001年在英国的ITV首播。随后被美国Fox电视网看中,发展为《美国偶像》(American Idol)节目,大获成功,不仅在美国连年位居收视率最高的电视娱乐节目,在外国播放时也受到欢迎,输出到了多达180多个国家。其它地方的“偶像”节目也相继涌现,到2008年时,这一节目模式已授权给了41个国家和地区的电视商。在《大众偶像》之前,才艺选秀节目并不少见,但其不同之处在于更好地以纪实手法挖掘了竞赛过程中的戏剧性,从选手们在后台的准备、到场上的情绪反应特写、再到选手们参加节目前的生活,都被制作团队细心捕捉。而且互联网和手机通讯的发展,也为观众的参与提供了很好的平台,促成了节目的成功。除了《大众偶像》外,《X元素》(X Factor)、《英国达人秀》(Britain’s Got Talent)、《与星共舞》(Dancing With the Stars)等节目模式一经出现,也都迅速被移植到了其它国家,造就一波又一波全球化的文化现象。

      为何电视节目模式的流动速度日益加快?一方面,这是因为随着各种传播技术如有线电视、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的发展,本土制作商开始越来越容易地了解到世界各地的电视节目趋势,而本土电视业日益激烈的竞争也促使它们不断引入在别的国家大获成功的节目模式进行改编。另一方面,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世界上主要的电视商,如好莱坞的20世纪福克斯、迪斯尼旗下的博伟国际、索尼影业、NBC环球和华纳兄弟的国际电视部门,开始加速建立全球制作网络,在世界各地与当地的电视播映商合作制作模式节目。以索尼影业为例,到2008年时,它已经在法国、德国、香港、意大利、迈阿密(面向拉美)、中国、俄罗斯、西班牙和英国建立了制作办公室,负责制作本土化的电视内容。在欧洲,BBC环球公司于2007年成立了“模式工厂”部门,并开始扩张其国外制作业务。在澳大利亚,其购买了Freehand集团的股份,在美国,其在洛杉矶和纽约开设了制作办公室以制作《与星共舞》、《合唱团之战》(Clash of the Choirs)和《舞池争风》(Dance War)等节目的美国版,在孟买也设立了办公室以制作当地版的《与星共舞》。

      Endemol和Fremantle这两大节目模式巨头自然也不甘示弱,到2008年时,Endemol和Fremantle已分别在23个和25个国家设立分公司或与当地的制片商合作,开展节目制作业务。如2008年,Fremantle与日本制片公司TV人联盟结成战略合作伙伴,为日本市场推出Fremantle拥有的模式节目,并共同开发面向国际市场的新游戏节目。

      随着国际电视节目模式产业的日益繁荣,保护节目模式的知识产权也成为了节目模式运营商的当务之急。在2000年戛纳举行的电视节目世界市场,世界上主要的节目模式运营商经商议后决定成为模式认知和保护协会(Format Recognition and Protection Association,FRAPA),总部设在摩纳哥,这一组织建设了国际电视节目模式注册制度,并负责调查全球各地的电视节目模式知识产权保护情况。2005年,一群业务涉及电视节目模式版权保护的律师成立了国际模式律师协会(International Format Lawyers Association),通过这一协会及其网站,电视节目模式运营商可以了解到世界各地关于模式版权保护的法律信息,相关案例以及可以代理这方面诉讼的律师信息。在这些组织的推动下,加上节目模式运营商在世界各地发起的对模式侵权的法律行动,正在日益促使国际电视节目模式的贸易变得规范化。

      从国际电视节目模式贸易的主体来看,英国仍然占据着电视节目模式输出的领先地位。2003年英国议会调整了电视节目所有权的规定,将一度为电视网所拥有的节目知识产权重新换给了制作公司。为英国的电视节目模式开发者提供了进一步动力,促使他们去开发新的节目创意。[xxvi]其它国家的电视节目也开发商开始以更为新锐的姿态争夺国际电视节目模式的市场,包括荷兰、德国、西班牙、意大利和阿根廷、日本等。

      荷兰虽是一个小国家,但在电视节目模式开发方面非常活跃,拥有Endemol、IDtb和Eyeworks等较大的模式商,源源不断地将游戏节目、真人秀和系列剧模式推向国际市场。日本作为世界上第二大电视市场,则在亚洲国家的节目模式输出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其中《龙穴》(Dragon’s Den)模式销往22个国家,《铁人料理》(Iron Chef)销往15个国家,还有Nep LeagueTakeshi的城堡(Takeshi’s Castle)、《逃走中》(Run for Money)等成功节目,2007年,日本向外输出了11种节目模式,2008年输出了12种。在2008年的MIPTV上,日本更成为“主宾国”(Schilling,2008)。

      总的来说,尽管相较于电视节目和电影出口中美国一支独大的情况,电视节目模式的出口主体更为多元。但这一领域仍主要是由欧美国家主导的。第三世界国家仍然处于跟风、模仿、移植电视节目模式的状态中,而很少能输出原创电视节目模式。这种不平衡,仍是国际电视节目的贸易中挥之不去的阴影。